三. “重庆姐弟坠亡案告终”
——张某、叶某某故意杀人案
【案情简介】
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,与叶某某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。2020年2月,张某与陈某某离婚,叶某某明知张某的子女张某甲和张某乙将由陈某某抚养,仍视其为自己与张某结婚的障碍。张某和叶某某共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某甲和张某乙。其后,叶某某多次催促、逼迫张某作案,并限定作案期限。2020年11月2日,张某将正在次卧飘窗窗台玩耍的张某甲和张某乙双腿抱住,一起从飘窗扔到楼下,致二人死亡。
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、叶某某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2023年4月,二审庭审中张某、叶某某当庭翻供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张牟直接实施杀人行为,叶某某在决定杀害两名儿童、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作案、催促逼迫张某实施杀人、追求被害儿童死亡等方面更为积极主动,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、作用相当,均系主犯。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对张某、叶某某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
【入选理由】
本案牵扯着全国人民的心,细节让人愤怒。一对幼小的生命突然逝去,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的反响。正是由于两被告人的极度自私,缺乏法律意识、基本的道德人伦,对法律没有丝毫敬畏之心,才铤而走险,自作聪明造成这起丧失人伦底线的杀人案件。本案的死刑判决,还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,但是对于这样一起惨绝人寰的案件,显然两名被告人会付出应有的代价。天理、国法与人情,任何一方面都不会宽恕张波与叶诚尘的恶行。对于毫无底线的作恶者,法律绝不会放过!
{ 相关法条 }
第232条【故意杀人罪】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48条【死刑的适用条件、执行方式和核准程序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。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,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,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。
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,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死刑缓期执行的,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。
第25条【共同犯罪的概念】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
第26条【主犯、犯罪集团及其处罚原则】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,是主犯。
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,是犯罪集团。
对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,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。
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、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。